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吳亦凡遭造謠,堅決維權!
愛標商標網/商標轉讓/商標注冊/商標授權/商標續展/嘉興市愛標商標代理有限公司www.qq1980.com 發布時間:2019-08-08 16:39:07 閱讀 220 次
吳亦凡,原韓國大火男團的成員,后單飛發展,可以說是現在中國較火的男明星了,憑借其良好的外形擁有大量粉絲。然而人紅是非多,吳亦凡也招來了許多的黑粉。近日,吳亦凡將微博用戶陳某某、廖某某、鄒某及微博平臺北京微夢創科網絡技術有限公司告上法院。
原來擁有兩百多萬粉絲的微博大v認證用戶陳某某發布了內容為“吳亦凡夜店選妃”“吳亦凡從演唱會挑選女生去party并讓經紀人發消息讓她們去酒店”等伴有圖片的微博,且設置為置頂,陳某某捏造事實,引發大量網友轉發評論和質疑謾罵,破壞吳亦凡作為藝人的公眾形象和社會形象。對吳亦凡造成嚴重的傷害,構成名譽權的嚴重侵犯。廖某某和鄒某的侵權情況和陳某某相類似。
被告稱自己的涉案博文屬于文藝創作,,且存在時間較短,不足以給任何人造成不利影響。被告微夢公司稱,微夢公司是微博平臺的經營者,在本案中的法律地位屬于提供空間存儲服務的網絡服務提供者,涉案微博內容是用戶所發布,并非位于微博平臺的顯著位置,微夢公司對涉案內容也并未進行過任何編輯、整理或推薦,對涉案內容的存在并不知曉。
最后,法院判決陳某某、廖某某、鄒某刊登致歉聲明并賠償吳亦凡精神損害撫慰金及維權合理開支,其中陳某某賠償7萬元、廖某某賠償5萬元、鄒某賠償4.5萬元,駁回吳亦凡的其他訴訟請求。
網絡雖然便利,但也不能利用網絡侵犯他人的名譽權,造謠的后果可是很嚴重的哦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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